现代多民族国家大都十分重视国内各族群之间的关系。通常的做法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保障各族群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制定相关政策,反对和消除族群间的歧视。最重要的是,在全社会构建文化之间、族群之间多元、平等、包容的社会主流价值与文化。对学校而言,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平等、多元、尊重、包容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2008年,我国颁布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途径与方法,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中小学一门课程的定位。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有大纲、课程标准、教科书,有规定的课时。凡到民族地区学校,校长们都乐意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成就,学校各种制度、规定一应俱全,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的奖牌挂满了学校的会议室,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作为一门中小学的显性课程,当前民族团结教育实施的状况如何呢?以我的观察,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施至少存在三个误区:一是把民族团结教育等同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宣传的典型方式就是单向的政策法规解读或灌输,定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表彰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里到处是标语、宣传栏,看起来热热闹闹,民族团结教育完全被形式化、表面化了。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理解为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一些地区和学校特别强调在民族地区、民族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似乎民族团结的责任主要在少数民族一方,没有主体民族什么事情。事实上,许多研究都表明,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偏见常常大于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偏见。三是把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和目的仅仅定位为维护社会稳定。一些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常常会列举很多负面的事例甚至是恐怖事件说明民族之间不团结带来的危害。民族团结当然会带来社会稳定,但是把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直接对应起来,则削弱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和价值,反而会造成对民族团结教育的负面理解。对中小学生来讲,民族团结有时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在学生们的生活中,比较容易理解一个班集体需要团结,同学之间有矛盾、有冲突了,需要通过沟通达到相互谅解。在一个很大的国家里,十多亿人口,几十个民族,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学生,他们都有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其他民族的同学。怎样和自己没有接触过、不认识的人或族群团结在一起呢?这涉及团结概念的社会学、政治学理论问题。团结的概念用于群体或民族之间时,对学生来讲的确比较抽象。因此,通过课程了解关于民族的知识和政策法规,并不足以培养出具有平等、包容意识和行为的现代国家公民。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的共同基础,不能通过灌输和宣传的方法植入学生的头脑中。民族团结教育应该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下,面对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资源,包括民族间冲突与融合的历史,让学生通过自我探索,寻求各民族实现团结的共同基础和路径。
建构超越民族身份、文化的国家认同和公民身份认同,贯穿于青少年学生社会化的整个过程之中,也是个体终身探索和建构的过程。我们应该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文化之中,使其成为具有文化濡化功能的潜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