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革民族教育体系、淡化民族身份、促进民族接触与团结的政策建议

发布者:张善鑫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828

关于变革民族教育体系、淡化民族身份、促进民族接触与团结的政策建议

(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教育政策,其中“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是我国民族教育最为鲜明的特征。创办民族学校和民族班是我国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重要途径。国家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多民族混合居住的省份,建立了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高等学校组成的民族教育体系;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利用普通院校办学条件的优势,积极创办“民族班”,2000年开始兴办“内高班”和“内初班”,采取“借塘养鱼”的办学形式。无论民族学校还是民族班,其共同特征是“独立”、“封闭”。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在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一是它不利于民族之间的接触与融合,二是制约了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适时完善我国民族教育政策,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独立、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不利于民族之间的接触与团结

        第一,独立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限制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彼此接触的机会,强化了民族边界,助长了民族认同意识。 “民族院校”或“民族班”等形式限制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学生的接触,其平时交往的对象仍然是本民族学生或者文化和信仰方面更为接近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清晰社会比较使少数民族和汉族的界限更为僵化,助长了民族认同意识。

        第二,缺乏接触,导致少数民族与汉族彼此持有明显的偏见。汉族大学生对少数民族持有典型的偏见是少数民族“冲动”、“粗鲁”、“落后”、“野蛮”和“懒惰”等;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偏见是汉族人“爱钱”、“狡猾”、“自以为是”、“斤斤计较”、“势力”等。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偏见阻碍着他们融入主流社会的意愿,有时候成为民族冲突的诱因;而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偏见既影响他们接触少数民族的态度,也是汉族歧视少数民族的认知基础,对民族关系具有破坏性的影响。

        第三,缺乏接触,导致人们将民族差异本质化。即认为民族之间在心理、行为方面的差异是由生物本质所决定,它决定了一个民族所有成员共同的特征及其社会地位,这是无法改变的。这种民族本质论信念固化了民族界限,阻碍着个体在不同民族之间有效的互动和交往,影响跨文化交往能力的获得,民族本质论信念还是主流群体歧视少数民族、维持现存不平等社会秩序的合法性理由。国内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民族接触能够显著弱化极端的民族认同,减少民族偏见和民族本质论信念,缓冲它们在民族关系当中的消极作用。因此,国家要高度重视民族接触在民族关系当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创造民族之间的接触。

        二、独立、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制约着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不利于合格双语教师的培养

        我国有20多个民族采用双语教育,这些少数民族的学生要学习以汉语言和文化表征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双语教育质量是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因素,而双语教育最核心、最根本的要素是双语教师。有调查发现某地区的双语教师合格率不到10%,很多教师只是接受了短期双语培训获得双语教师资格。双语教师的质量问题成为制约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这与我国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不无关系。

        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师主要在民族院校培养,这些教师在入学前,学科专业基础差(指物理、数学、化学等),国家采取优惠照顾政策,经由降分录取进入大学,在培养过程再次降低标准,从而“宽进宽出”,造成学科专业水平持续低下;而独立的教育环境使这些未来的双语教师缺乏与汉族学生的深入接触,语言、文化环境单一,缺乏语言实践,汉语水平得不到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不足。由此造成双语教师的困境是: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遍学科水平较低,汉语水平差,而进入民族地区教书的汉族教师又不通当地民族语言,两类教师共同的缺陷是都不能熟悉地以另外一种语言进行交际,最终教学效果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二)间接导致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文理科分布畸形、人才结构失衡

        不合格的双语教师导致低劣的双语教学质量,使少数民族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学习理科科目时困难重重,学习成绩普遍较差。举例说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用民族语言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理科“一本”录取数学分数线是34分,文科是31分,满分150分,90分及格的试卷,这样的成绩足见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学习理科的困难有多大。这必然导致学生在高考选择专业时更多的偏向文科,避开难学的理科专业,致使高等教育文理科分布畸形,人才结构失衡。图1是中央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三所有代表性的学校招生部门公布的文、理科专业分布情况,三所大学的专业文、理比重差异悬殊,文科专业占了绝对优势,在校学生在文理科专业的人数分布差距甚至更大。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人文社会科学和理工科专业分布畸形情况比较严重,这种情况将导致民族地区人才结构失衡,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将导致少数民族和汉族在社会职业结构当中的不平衡,引发社会不公。

        三、完善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的建议

        围绕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两个方面,分析了民族教育政策在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现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议,这几点建议在逻辑上相互关联,操作当中也需统筹兼顾,有序进行。

        (一)逐步打破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构建开放的民族教育体系

        建议国家首先从形式上“自上而下”、“逐步”、“有计划”的打破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构建开放的民族教育体系,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第一,从高等院校开始打破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即民族院校有计划的增加对汉族学生的招生名额,普通高校增加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名额,保持总招生人数平衡。之所以从高等学校开始,这是因为到大学阶段,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已经掌握了比较好的汉语水平,已经没有语言障碍,大部分高校都在地级市以上的大城市,具备这样的条件。民族院校保留针对少数民族的特色专业,新建一些民汉通用的专业,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在一起学习。民族大学或民族学院在民族学生比例、专业结构等方面逐渐过渡到和普通大学没有区别。

        第二,取消非民族院校里“民族班”编班方式(即把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编班,贴上“民族班”标签),建议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混合编班,取消民族班称谓。只有一些特殊课程和教学内容针对少数民族组织教学。

        第三,从有条件的地区开始,从城市到农村,根据当民族人口构成和教育水平,幼儿园、中小学也逐步采取“民汉合校”,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今后在多民族杂居的城市中,不宜再建民族幼儿园或民族中小学。

        (二)建立尊重意愿、多元选择的教育模式,提供丰富的双语课程资源

        在打破封闭的民族教育体系后(也适合当前),民族和非民族学校的界限逐渐淡化,学校成为一个真正多元、多样化的教育环境,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不同学习起点的学生聚集一起,必然会产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满足这种需求,各类学校要建立尊重学生意愿、多元选择的民族教育模式、丰富课程资源。不同层次的学校都可以灵活采用民汉分班、民汉混班、学生分层走班等教学组织形式和双语教育模式(比如“汉加民”、“民加汉”、“民汉并进”)。选择哪种教学组织形式或者双语教育模式需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课程本身(即是针对谁、适合谁而开设),另外一个是学生的汉语和学习水平。为进一步满足少数民族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学校应该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提供丰富的双语课程资源,促进学生的学习水平。

        (三)改革双语教师的培养模式,提升双语师资水平

        第一,尽快制定双语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规范双语师资队伍。

        第二,打破长期以来双语教师由民族院校培养的模式,采用分离、分段培养的方式,即母语由本地学校培养,汉语和专业能力可异地选择高水平大学培养(打破封闭的教育体系后非常有利于双语教师的培养,也提供了良好的培养环境)。高水平师范大学应该扩大双语教师培养和培训规模,要特别重视理科各专业双语教师培训,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上发挥作用。

        第三,鼓励双语师资来源多元化,国家不仅要培养一批合格的少数民族双语师资,同时,还要鼓励汉族教师参加少数民族语言培训,提高双语教学能力;也可以在大学里招收汉族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将来从事双语教师职业,或者鼓励汉族学生选修少数民族语言课程等。

        第四,投入专项研究经费,开展对教师的双语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双语学习规律的研究。当前国内双语教育研究主要纠缠在对不同双语教育政策、法规的解读和争论中,忽视了对双语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等基础性问题的研究。这些基础性研究有助于提高双语教师的培养质量,也有助于指导学生的双语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四)弱化民族界限,强调公民身份,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范畴并面向全民

        第一,学校日常管理与教学过程中要弱化民族边界,不以某个民族为标准来组织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应以课程、学生兴趣、专业、班级等来组织学生。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便于组织的优势,利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共庆节日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等形式,创造不同民族学生合作交往的机会,不断的强化各民族学生共有的“公民身份”,即“中国人”或者“中华民族”身份。打破独立的民族教育体系、取消民族班的建议主要就是出于弱化民族边界的考虑,这也是民族团结教育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基础。

        第二,优化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我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化、理论化倾向突出,忽视了学生的体验和活动。民族团结教育主要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院校开设,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少数民族,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弊病:一方面,只将少数民族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对象,这是一种对少数民族的偏见,也是对民族团结认识的误区,团结是民族群体“双方”的团结,不能顾此失彼。另一方面,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当中的民族理论方面的内容恰恰是学生 “民族意识”产生的重要来源。不同民族的一般普通人在接触的时候,他们感知到彼此的差异更多的是文化上的差异(比如语言、习俗、服饰、宗教等),而非所谓的“民族”差异,他们也没有想过“什么是民族”这些民族学家们才思考的深奥理论问题。因此,建议民族团结教育课程除了保留民族常识性知识外,删减有关描述民族差异和区别的理论方面的内容,加入“如何团结”方面的活动设计内容更为合理,比如如何看待各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上的差异,学会尊重彼此的文化、价值观,培养多元文化意识,消除民族之间的偏见,教给学生跨文化交往与沟通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的范畴,实行面向全民的公民教育。公民身份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身份,在法律上具有不可超越性,各民族成员对这一身份的认同是国家团结稳定的基础。我国公民教育目标是传播社会核心价值,培养国家认同,超越民族身份的合格公民,这与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本质上完全一致。我们建议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教育范畴(学校里则需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内容写入公民教育课程,用公民教育课程替代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这种做法具有双重意义:它既体现出对少数民族和汉族一视同仁的态度,弱化了民族意识,还能减少教育成本、减轻学生负担。